【11:58 安科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相关资料图)
安科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20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5月5日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4,800,125股减去回购专户股份3,172,6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42,325,505 元(含税)。
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20元/股调整为19.80元/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20元/股-0.1970459元/股)/(1+0)=19.80元/股。调整价格上限后,按 照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525,25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8%。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50,50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35%。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58 通宇通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宇通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 17.5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2,431,850股,占公司总股本 0.604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6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994.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6月 2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552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888万股,向上取整)。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58 珠海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珠海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1
日、2022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总额,及不超过人民币 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分别刊登于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
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5.65元/股,最低价为5.5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5,613,6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
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2月22日)前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6,845,415股,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1,711,35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